江西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企业类)的公示
发布:计划处浏览次数:来源:发布日期:2020-12-19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了江西省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征集、申报和评审。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对拟分配到企业的项目和资金(见附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即日至2020年12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监督处或驻厅纪检监察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厅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逾期和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及电话:
1.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电话:0791-86266641;电子邮箱:jxskjtfzjhc@163.com
2.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
联系电话:0791-86263938;电子邮箱:jdc_jx@126.com
3.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791-86265917
通讯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编:330046
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企业类)公示一览表
江西省科技厅
2020年12月19日